因为那一剑实在太快。
十天前,有个醉了八分的人,甚至在刘翠花儿的酒馆里说过一句醉了八分的话。
“李大仁的剑,虽是握在手里。但身随剑走,那一剑的速度,应该比另外一个李探花脱手而出的飞刀还要快。”
姓李的探花很多,即便说话的人自己,这辈子大约也只见过眼前的这一个。
他的舌头已卷,却没有人反驳,也没有人觉得他已经醉了。
只因大家都认为他说得有道理。
只因那一剑的光芒,比那七十六年方得一见的慧星更加耀眼。
只因能够使出那一剑的人,一百年里,也许也只有寥寥数人。
“你只是为了找到那本书?”
“为了找到那个拿书的人?”
东墙的影子变得越来越短,陆离没有移动半步,却已经变成了站在阳光里。
有些人,明明没有变,却似已经成为另外一个人。有些事,明明没有去做,却已经改变了方向。
李大仁沉默了片刻,他的眼睛里突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。
他看着阳光将陆离那本已褪色,又再映得生光的黑色长衫,缓缓问道。
“我还为了一个朋友。”陆离答道。
他依然没有看清楚李大仁的表情,阳光斜射在他的衣角,也斜射在了他的脸上。
他的眼睛更不容易看清楚阴影里的李大仁。
但他的腰却挺得更加的笔直。
如同那支在太阳底下,向阳而生的竹子。
“什么朋友?”李大仁又问。
“一个原本拿着那本书的朋友。”陆离答道。
“三年前,大都,风大开白银案。”
“当时,那本书,是在我一个朋友手里。”盯着黑影,陆高又再说道。
“所以,你还为了你朋友的那一条性命?”黑暗中,李大仁眸光流转,凝视着陆离。
这一次,陆离却没有回答。
陆离不再说话,他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阳光,他又从阴影里找到了李大仁的眼睛。
陆离只是紧紧的盯着这人的眼睛,他已不需要再说任何一句话。
杀人放火,从来都不是件光明正大的事。做这种事,知道的人当然是越少越好。
知道那书里有一条命的人不多,只有三个。
其中一个已经不在人世。
而在目前剩下的两个人里,知道这本书里夹着一条性命的人。
除了陆离自己。
另外一个,自然就是杀人夺书的人。